在城乡融合发展
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
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
重要样板
12月10日,市委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农业农村工作。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郭元强主持会议并强调,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,统筹提升乡村产业发展、乡村建设、乡村治理水平,努力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样板。
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盛阅春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市委副书记孟祥伟出席会议。
会议指出,
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重塑新时代武汉之“重”,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,必须充分认识做好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坚持把“三农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、紧紧抓在手里,举全市之力推进乡村振兴,促进农业高质高效、乡村宜居宜业、农民富裕富足,不断缩小城乡差距,推动城乡融合发展、共同繁荣。
会议强调,
要加强统筹协调,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汇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。
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把“三农”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,切实把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到实处,把涉及多个部门、多个领域、多个环节的工作统筹起来,加强对乡村振兴的要素支撑,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、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引导,加大对涉农区“三农”工作考核比重。
要充分发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,进一步完善和推广“国企联村”做法,引入现代产业组织方式,发挥农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,加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。
要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,深入开展共同缔造,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,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,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。
会议强调,
要突出重点、抓住关键,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、阶段性成果。
要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,充分发挥超大城市科技、人才、交通、产业、市场等优势,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推广,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和乡村特色产业,促进农文旅融合,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,带动农民增收致富。
要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,坚持规划引领,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,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,统筹推进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,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。
要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,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,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,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,推动移风易俗。
要强化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,深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,推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。
要扛牢政治责任,守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,保护好乡村生态环境。
市领导杨玲、刘子清、陈劲超、吴朝安、张俊勇、张忠军,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鲁宇清参加会议。